中国电建长九(广东)公司溪头镇弃土周转场建设工程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溪头镇弃土周转场建设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溪头镇
2.2******人民政府关于将阳江港丰头作业区疏港路等11个项目纳人凤凰岭矿区首期、二期矿区配套及矿区周边村庄的相关基础设施项目的批复》(西府复[2024]288号),经县政府党组会议、九届11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将阳江港丰头作业区疏港路、溪头镇弃土周转场建设工程项目纳入阳西县凤凰岭首期矿区有关的配套设施及矿区周边村庄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弃土周转场用地范围拐点坐表见表2.2-1。
表2.2-1 弃土周转场用地范围拐点坐标表
点 号 | X | Y | 点 号 | X | Y |
P1 | ******.279 | 577698.039 | P17 | ******.305 | 578090.983 |
P2 | ******.361 | 577716.904 | P18 | ******.425 | 578075.080 |
P3 | ******.631 | 577738.284 | P19 | ******.398 | 578075.470 |
P4 | ******.018 | 577757.534 | P20 | ******.860 | 578083.674 |
P5 | ******.481 | 577779.933 | P21 | ******.685 | 578091.238 |
P6 | ******.258 | 577795.341 | P22 | ******.881 | 578101.659 |
P7 | ******.189 | 577832.133 | P23 | ******.507 | 578114.338 |
P8 | ******.047 | 577862.619 | P24 | ******.337 | 578158.043 |
P9 | ******.867 | 577863.226 | P25 | ******.153 | 578130.118 |
P10 | ******.652 | 577872.404 | P26 | ******.743 | 578069.797 |
P11 | ******.833 | 577866.231 | P27 | ******.398 | 578001.166 |
P12 | ******.014 | 577876.249 | P28 | ******.441 | 577883.773 |
P13 | ******.809 | 578014.270 | P29 | ******.414 | 577804.360 |
P14 | ******.579 | 578042.589 | P30 | ******.038 | 577718.721 |
P15 | ******.074 | 578064.953 | P31 | ******.800 | 577705.501 |
P16 | ******.771 | 578076.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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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133207m2,地形标高:+61m~+95m。 |
2.3项目建设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或监理单位通知为准,总工期为100天。
2.4招标范围:溪头镇弃土周转场建设工程项目地质勘察及全过程设计服务,包括完成地质勘察工作,并提供相关地质勘察成果;本项目初步设计至施工图阶段全部设计内容并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工作;弃土周转场土建工程包括清表、土石方开挖、盲沟、截排水沟、拦挡坝、道路修建等内容。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等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业绩要求:2020年7月1日至今承接过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类似项目设计或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可查询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或市政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指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以生产经理或总工身份的房建或市政或水利施工工程的工作经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指定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4.2地点:阳江市阳西县源河鸿景商铺三区二期22号
4.3方式:参与本标段投标的单位将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递交时)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现场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一本,电子招标文件一份。
4.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含电子版和纸质版)递交截止与开标时间:2025年9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地点:阳江市阳西县源河鸿景商铺三区二期22号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
中标人数量: 1个
8.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织篢镇中阳大厦三楼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阳江市阳西县源河鸿景商铺三区二期22号
联系人:许工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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