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经开区B区南环路生态整治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拉萨经开区B区南环路生态整治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001
),******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项目对经开区B区南环路段,实施绿化改造面积2570平方米,设置高位树池3682米、绿地界石70米,安装挡车柱585根,及相关同步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拉萨经开区B区南环路生态整治项目:
2.1项目性质:改建;
2.2项目规模:本项目对经开区B区南环路段,实施绿化改造面积2570平方米,设置高位树池3682米、绿地界石70米,安装挡车柱585根,及相关同步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
2.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拉萨经开区;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2.6计划工期:5个月,冬休期除外;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拉萨经开区B区南环路生态整治项目:
3.1具备园林绿化工程类或造林工程类营业范围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独立法人资质,近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中级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3.2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在平台“企业信息”中查询有效并提供截图。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要求:(1)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查询网络截图;(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同时提供以上相关网站查询截图)。(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投标人如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拉萨经开区B区南环路生态整治项目:
获取时间: 2026-04-10 00:00 --
2026-04-16 00: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拉萨经开区B区南环路生态整治项目: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6-04-30
09:5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拉萨经开区B区南环路生态整治项目:
开标时间: 2026-04-30 09:5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3、本项目执行《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的通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委员会
地 址: ******委员会
联 系 人: 王延福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5栋2楼
联 系 人: 易军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