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聂荣县公有建筑维修改造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一、招标条件
本那曲市聂荣县公有建筑维修改造项目(EPC)(招标项目编号: S************002 ******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对聂荣县县城及其九乡一镇部分建筑更换入户防盗门338个,窗户更换8652m,外墙、内墙、地面、阳光棚、吊顶改造23353m2,幕墙拆除等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那曲市聂荣县公有建筑维修改造项目(EPC):
2.4 标段划分:无。
2.5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那曲市聂荣县公有建筑维修改造项目(EPC),包括设计、施工安装、采购、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1那曲市聂荣县公有建筑维修改造项目(EPC)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的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第三方设计审查除外);
2.5.2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5.3设计范围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那曲市聂荣县公有建筑维修改造项目(EPC)等为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施工要求;
2.5.4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6 质量要求:
2.6.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7个月;
2.8标段划分: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那曲市聂荣县公有建筑维修改造项目(EPC):
3.1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2投标人资质:
3.2.1设计资质: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
3.2.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3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或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责任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业绩。注:所有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或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财务状况良好(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7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那曲市聂荣县公有建筑维修改造项目(EPC):
获取时间: 2026-04-17 00:00 -- 2026-04-24 00: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那曲市聂荣县公有建筑维修改造项目(EPC):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6-05-08 10: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那曲市聂荣县公有建筑维修改造项目(EPC):
开标时间: 2026-05-08 10:0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使用企业 CA 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因未解密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3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7.4投标人需满足藏建市管【2022】157 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要求。
7.5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22〕24号)。
7.7为了促进本项目顺利实施,依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推行项目建设资金共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项目资金外借、挪用、转移。经招标人决定本项目实施项目建设资金共管制度,防范资金挪用风险,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项目建设资金共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人民政府
地 址: 西藏自治区聂荣县聂荣镇神华路6号
联 系 人: 扎西老师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世邦首座12楼
联 系 人: 格桑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